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推进安徽理公置业有限责任盛世ll娱乐(下称“安理置业”)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,规范决策程序,结合实际,制定本议事规则。
第二条 安理置业办公会议是研究部署安理置业重要工作、研究决定房产开发、营销、工程建设管理重要事项的工作会议。
第三条 安理置业办公会议坚持集体决策原则,凡属“三重一大”和其他重要事项,均由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。
第二章 会议组织
第四条 安理置业办公会议由安理置业董事长或由其委托总经理召集和主持。
第五条 会议参加人员:安理置业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综合部负责人,盛世ll娱乐其他人员根据议题需要列席会议。
第六条 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,具体时间由安理置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商议确定。
第七条 安理置业综合部负责会议组织、材料准备、会议记录、会议纪要整理归档等工作。会议纪要由安理置业董事长审定签发。
第三章 会议议事范围
第八条 会议议事范围:
(一)研究部署安理置业重要工作。
(二)研究贯彻校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决策实施办法。
(三)研究决定房产开发营销、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,并对其中应提交校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会议决策事项,讨论提出意见、建议。
第九条 建设工程管理中的重要事项,主要包括:
1. 讨论提出安理置业房产开发方案、合作开发方案等。
2. 讨论提出安理置业房产营销方案、营销合作方案。
3. 讨论提出教职工住宅合作建房方案和房号挑选、房价确定、房款收取办法等。
4. 讨论提出“安理家园”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规划、设计方案和调整方案。
5. 讨论研究“安理家园”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设计、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单位选择、招标文件、合同事宜。
6. 讨论研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确定事宜,审查工程量清单。
7. 讨论研究工程建设材料和设备的选型、价格比选、采购。
8. 讨论研究工程变更、签证以及其他工程施工过程管理中的重要事项。
9. 讨论研究全过程跟踪审计相关事项。
10.讨论研究安理置业资金管理、财务管理事项。
11. 讨论决定5000元以下办公经费和工程款(含预付款、进度款)、其他建设款(设计费、监理费、服务费和材料、设备购置费等)、上缴税费支出事宜,研究提出5000元以上办公经费、工程款、上缴税费支出建议。
12. 研究制定安理置业内部管理制度、年度工作计划。
13. 研究提出安理置业盛世ll娱乐内设机构设置方案,研究决定内设机构人员聘任、年度考核和奖惩事宜。
14. 讨论研究或决定安理置业其他重要工作和“安理家园”建设其他重要事项。
第四章 会议议题的确定
第十条 会议议题由盛世ll娱乐负责人提出,经董事长、总经理商定。
第十一条 议题提出人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,深入调查研究,广泛征求意见,开展咨询论证,提供备选方案或建议。
第十二条 议题上会前,董事长、总经理要充分酝酿沟通。
第五章 会议议事决策程序
第十三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:
(一)安理置业负责人全面介绍情况,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。必要时,其他与会人员可作补充汇报。
(二)与会人员围绕议题充分讨论、发表意见和建议。
(三)安理置业董事长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出决定。对情况不明、分歧意见较大的议题,应暂缓作出决定,待进一步调研、论证、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。
第六章 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
第十四条 凡安理置业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,安理置业内设机构必须严格执行,认真贯彻落实,并及时向安理置业董事长、总经理汇报执行落实情况。安理置业综合部负责工作的督查督办。
第十五条 对安理置业办公会议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,或向校党委、行政反映。在执行过程中,如发现新问题、出现新情况,难以继续落实的,应及时汇报,或建议复议。
第七章 纪律要求
第十六条 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,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者,应事先向安理置业董事长请假并征得同意。
第十七条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规定,不得泄露会议研究的保密内容,不得泄露讨论过程中的不同意见,不得在会后发表与会议决议不一致的意见。
第十八条 对于安理置业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,如有涉及本人或其亲属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情形的,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应当回避。
第十九条 对应由安理置业办公会议决策的事项不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,或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直接造成决策失误的,或擅自改变会议决定的,或对决策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其责任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安徽理公置业有限责任盛世ll娱乐负责解释。